2012年9月10日 星期一

社交媒體的兩項大忌


在香港的營商環境下,少不免要利用社交媒體去宣傳品牌或商品
部分品牌更不惜功本,透過中介公司(agency)訂立網上宣傳策略
如果你最終目的是為新推出的產品刺激回報,有兩大禁忌要注意:



(一)開設過多社交平台

在數碼市場上,數之不盡的社交平台推陳出新
例如:Twitter, Facebook, Google+, Pinterest, Tumblr, Instagram等
根據Marketing Pilgrim,大企業平均擁有178個社交平台的用戶賬號,數量驚人
但若果花費太多時間和心機去開設管理過多的平台,那絕不合乎經濟效益

分散投資,吸納更多觀眾並非壞事,但你也要顧及目標回報(Returns on investment)
因此,在開設任何一個平台之前,首先清楚有何必要
如果你只要大幅提昇電郵的客戶資料庫,就根本無需社交平台的協助

然後要考慮此媒介能否接觸到最大的目標客戶,否則一切只是徒勞無功
例如:Pinterest在美加的使用量急速增長,但在香港根本未成氣候 (demographic)
硬要再新增Pinterest戶口,究竟有多少人會看到你的宣傳,認識你的產品?
倒不如集中火力投放於高回報 (粉絲/LIKE數量多) 的媒介,如Facebook

(二)依賴顧客分享品牌訊息

在官方網頁增設SHARE/RE-TWEET按鍵,無疑可促使顧客分享品牌資訊
有助其他潛在的新客戶接觸到這些內容,從而成為網上的品牌大使 (ambassadors)
如果貴公司是家傳戶曉的大品牌,那當然是上策
但若為新品牌/中小型公司,依靠Word-of-mouth並沒有顯著的效果

在此情形下,策略者最好直接引導顧客從一媒介 (如官網/電郵/平面廣告)
帶到特定的目標網上平台 (如Facebook的landing page/tab)
從而增加參與率或報名數量,整個過程稱之為conversion (轉換率)
當然想提算遊戲的參與率,不妨照顧對象的心態
因應budget提供吸引的獎品獎賞,誘發更多人參加,這招在香港非常有用 (笑!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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